| 哈尔滨市南岗区物价局服务群众依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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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06 10:03 文章来源: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南岗区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区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转变观念,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在处理价格举报案件过程中,认真接待上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认真地查处举报案件,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老百姓挽回经济损失,受到群众的称赞。同时通过向被检查单位宣传价格法律法规,使经营者受到了教育,提高了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的自觉性。
日前,我局受理了一起一居民在某房地产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被多收中介费的价格举报案件。举报人在某房地产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中介公司超标准收取代理费,该居民到我局举报。负责接待的同志耐心听取了举报人的陈述,按程序做好登记,及时交主管局长审批。局领导非常重视,派检查员进行了调查处理,为其退还多收价款625元。投诉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连连称赞物价局真心为群众服务的良好工作作风,并给区政府送来表扬信感谢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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